规章制度

书刊借阅规则

(一)普通外借规则
   1、教职工读者:最大借数20册,最大预约数2册,最大预借数2册,允许网上续借,允许网上预约,已开通馆际互借。可借中文图书、西文图书、日文图书、俄文图书:可借数20册,可借天数 0-90天,可续借 1次,续期90天。
   2. 研究生读者:最大借数15册,最大预约数2册,最大预借数2册,允许网上续借,允许网上预约,已开通馆际互借。可借中文图书、西文图书、日文图书、俄文图书:可借数15册,可借天数 0-60天,可续借 1次,续期60天。
   3、学生读者:最大借数10册,最大预约数2册,最大预借数2册,允许网上预约、网上续借。可借中文图书、西文图书、日文图书、俄文图书:可借数10册,可借天数 0-30天,可续借1次,续期 30天。
   4、社会读者:最大借数2册,最大预约数2册。可借中文图书 :可借数1册,可借天数 0-30天,可续借1次,续期 30天。
   (二)借阅手续
   1、读者凭校园卡进入图书馆,进入书库后换取代书板查找书籍,查阅中请把代书板插入所取书处,若此书不是你所需要则将书插回原处,取出代书板;若此书为你所需,则可以将代书板取出并放回原处,将所借图书一并交工作人员办理借阅手续。对丢失、损坏代书板将照章处理。
   2、读者借阅时,须对所借书刊进行认真检查,若发现破损、缺页、批点、勾画、污损等现象须向工作人员声明,由其加盖破损标记,否则,在还书时工作人员发现上述污损情况将照章处理。
   (三)借阅期限及有关事项
   1、所有图书可按期在网上自行办理一次续借手续。
   2、读者借阅图书逾期未还,借书总册数累计超期天数在30天以上的,自读者累计超期的第31天起暂停其借阅权限;还书后恢复其借阅权限,恢复借阅权限的起始时间为:借书总册数累计逾期天数乘以系数0.5(如遇计算结果尾数为小数时,按1天计入)。例如:读者在借书总册数累计超期达33天还书,则在其还书后第17个工作日(33天x 0.5)起恢复其借阅权限。

   3、如果读者所借书刊丢失,按有关制度赔偿。如在借期外进行赔偿处理,还将按规定收取相应的滞纳金。
   4、如有特殊需要,图书馆有权随时向读者催还所借书刊。
   5、学生读者可借书10册,研究生读者可借书15册,教职工读者可借书20册。
   (四)还书手续
   收回图书,查验还回图书是否原借图书,有无污损、缺页等情况,确认无误后,扫描图书条码,确认还回。